关于遴选、推荐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9-07-01   浏览次数:529

关于遴选、推荐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济宁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修订)》,学校将进行教学督导专家换届工作,请各学院依据以下相关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工作。

一、教学督导专家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工作能力强。

3.热心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学一线情况,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在职或退休教师及教学名师、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或熟悉教学管理工作,管理经验丰富,曾担任过处级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65周岁。

二、教学督导专家遴选范围

1.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须担任教学督导专家。

2.各学院根据遴选条件推荐专家,其中基础医学院5人,其他学院各3人,不包含学院院长、副院长、已退休人员。

3.在济宁、日照校区都有教学任务的学院,推荐专家要覆盖两地。

三、教学督导专家遴选结果公布

学校将各学院推荐专家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遴选专家,最终确定专家名单。

请各学院于74日下午提交纸质版《济宁医学院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遴选推荐名单》至高教中心(办公楼3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杨晨OA邮箱。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71


附件:

济宁医学院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遴选推荐名单

单位:

序号

姓名

职称/职务

推荐原因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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