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次数:279


艺术字 1


济医院字〔201972


直线 2

关于印发《济宁医院党政职能部门

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济宁医院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业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济宁医学院

2019520

济 宁 医 学 院

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充分调动全校党政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56)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突出年度党政重点工作落实,坚持任务、职责、奖惩相统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考核对象和原则

考核对象为全校党政职能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行为医学教育研究所、期刊管理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任城校区办公室等教学单位、教辅机构和非常设机构参照执行。党建工作考核另行制定办法。

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主要考核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由学校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详见附件1)。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主要参照《2019年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和安排

(一)部门自评。各部门对照《2019年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安排》认真自查自评,作出全面工作总结,撰写自评报告(2000字左右),于1231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量化考评。成立党政职能部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评。

(三)学校审定。根据量化考评结果,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意见,经院长办公会审查,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考核认定和应用

(一)考核认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全部完成的为“优秀”,完成2/3及以上的为“良好”,完成2/3以下的为“合格”(考核结果采取“只舍不入”的方法核定)。

原则上没有承担年度重点工作和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部门,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结合工作实际,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行为医学教育研究所、期刊管理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不设置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在完成承担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任务基础上,年度考核确定为“良好”等次。

(二)结果应用。考核“优秀”的部门,授予“年度考核优秀部门”称号。考核“优秀”和“良好”的部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在当年基数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考核“合格”的部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执行当年基本基数,不再上浮。考核“合格”部门,由学校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尤其是对落实任务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部门,学校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或免职。


附件:1.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考核

责任书

2.2019年度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安排


附件1

济 宁 医 学 院

2019年度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考核责任书


为充分调动全校党政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主要考核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以定量考评方式进行,主要参照《2019年度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安排》。

二、等次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全部完成的为“优秀”,完成2/3及以上的为“良好”,完成2/3以下的为“合格”(考核结果采取“只舍不入”的方法核定)。原则上没有承担年度重点工作和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部门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结合工作实际,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行为医学教育研究所、期刊管理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不设置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在完成承担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任务基础上,年度考核确定为“良好”等次。

三、责任要求

考核“优秀”的部门,授予“年度考核优秀部门”称号。考核“优秀”和“良好”的部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在当年基数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考核“合格”的部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执行当年基本基数,不再上浮。考核“合格”部门,由学校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尤其是对落实任务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部门,学校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或免职。



院      长(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度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安排


部  门

(参照执行单位)

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

党委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1.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2.协助党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3.组织办好全校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4.举办文秘、保密工作人员培训;5.修订《济宁医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6.完成积压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7.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建设质量。

7项,完成()项

纪委办公室

1.完成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制定实施《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3.制定实施《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办法》;4.完成第二轮廉政风险防控专家评估;5.指导附属医院党委、纪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5项,完成()项

党委组织部

1.制定实施《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2.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3.完成党建工作专项督查;4.完成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5.完成院系级党组织党员活动室建设;6.立项10项左右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科研处协助);7.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完成“示范过硬党支部”建设。

8项,完成()项

党委宣传(统战)部

1.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20次;2.完成意识形态校内巡察工作;3.立项10项左右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4.发布学校视觉识别系统;5.完成精神医学博物馆建设和校史馆升级改造设计方案;6.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

6项,完成()项

党委学生工作部

1.组建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团队;2.举办学工论坛、辅导员论坛、辅导员技能大赛;3.完成年度内每名专职辅导员培训不少于90学时、班主任相关培训不少于16学时;4.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中心建设;5.组织“大爱讲堂”不少于15期;6.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项,完成()项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1.完成引进博士50名计划;2.新增“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名、青年专家2名;3.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4.制定《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5.完善党委统战部、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任城校区管理办公室等机构设置。

5项,完成()项

发展规划处

1.修订《济宁医学院章程》;2.完成教授委员会组建工作;3.成立上海、天津等校友会;4.出台《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办法》;5.制定《二级学院重点业务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政职能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济宁医学院工作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6.协助完成校园总体规划编制。

6项,完成()项

教务处

1.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一流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2.立项建设通识教育选修数字课程40门、实验数字课程20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项目1020项,上线山东省在线开放课程1520门;3.制定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实施方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实施方案》;4.组建完成“圣地卓越护理班”“圣地卓越法医班”;5.完成年度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任务;6.立项10个校级创新创业工作坊;7.完成多功能公共视听中心升级改造。

7项,完成()项

科研处

1.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1%,精神病学/心理学ESI学科潜力值达到0.3,药理学与毒理学ESI学科潜力值达到0.42.成立免疫精准诊疗与转化医学、狼疮等12个研究所;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达到26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达到50项以上;4.提高师均科研经费,全年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力争增加20%,师均科研经费力争达到12万元;5.完成立项建设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6.完成国家基因库-济宁临床样本分库房屋改造和仪器设备安装;7.完成分子生物学平台(包括细胞培养室)建设和大型仪器设备平台(分析测试中心)房屋改造;8.初步完成日照校区医药生物教学科研平台建设。

8项,完成()项

研究生处

1.确保新增硕士学位(科学)授予单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2.开辟新的学术型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单位,重点支持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学科研究生联合培养;3.扩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实现临床医学专业可招生全覆盖;4.确保201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率和就业率“双百”。

4项,完成()项

实践教学管理处

1.完成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水平评估工作;2.推进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完善实践教学质量保障评价体系;3.制订《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督导检查办法》。

3项,完成()项

财务处

1.完成省卫健委批复的年度预算收入56138.39万元,支出56138.39万元;2.制定实施《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办法》;3.实行二级单位预算经费总额包干制;4.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

4项,完成()项

审计处

1.完成2018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2.完成三校区2019年重点项目跟踪和具备结算条件项目审计工作;3.完成学校审计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库建设。

3项,完成()项

资产管理处

1.制定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2.完成2019年政府采购系统内招标60项、金额11132.60万元以上任务;3.完成原济宁市第三毛纺织厂东厂片区土地证的办理工作;4.完成河系北侧东北角、西北角土地划拨附属医院手续的办理工作;5.完成国际教育学院规划建设土地手续的办理工作;6.完成太白湖校区南邻土地划拨和手续办理工作。

6项,完成()项

后勤管理处

1.完成太白湖校区部分绿化种植和园路铺设;2.完成水系外“花海健步大道”初步规划设计方案;3.完成太白湖校区学生公寓地下供暖管网改造;4.完成任城校区图书馆修缮项目;5.完成太白湖校区学生公寓公共浴室改造;6.完成太白湖校区“读书长廊”、园亭的规划设计方案以及建设;7.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

7项,完成()项

保卫处

1.完善安全消防巡查制度、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2.牵头做好实验室、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3.完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和东大门进出分流改造;4.加强实习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项,完成()项

基建处

1.完成太白湖校区二期规划批复;2.完成体育馆和国际教育学院规划设计、立项工作;3.完成明德、仁爱书院(包括师生服务中心、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校医院)建设;4.启动日照校区学生公寓及配套设施、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5.完成日照校区篮(排、网)球场升级改造;6.完成日照校区教职工宿舍不动产权证办理。

6项,完成()项

离退休工作处

1.完成离退休干部办公用房调整;2.配合完成老干部活动室建设;3.完成定点养老机构试点工作;4.实现离退休老同志走访慰问全覆盖,离退休老同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项,完成()项

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

1.完成文体馆室内墙面(运动地板、舞台)等综合改造;2.完成二期绿化及室外休读点建设;3.完成办公教学楼二楼大门维修;4.启用教职工餐厅,建设老干部活动室。

4项,完成()项

任城校区办公室

1.理顺任城校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任城校区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2.完成任城校区二期绿化、道路维护维修、原老干部平房和木工房修缮、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和活动用房修缮;3.完成任城校区配电室增容升级改造、4号教学楼消防和暖气改造等项目;4.完成任城校区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4项,完成()项

工会(妇委会)

1.督促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议案办理完成在90%以上;2.确保督促办结10件民生实事;3.建设太白湖校区“职工之家”。

3项,完成()项

团委

1.做好油菜园、百花园管理,确保出苗率在90%以上;2.召开第十次学代会;3.举办第16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启动“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举办“国学达人”挑战赛、“唱响正气歌·走进新时代”合唱比赛等活动;4.组织孔子学堂14期以上、高雅艺术进校园4场以上、济医青年论坛8期以上。

4项,完成()项

继续教育学院

1.完成继续教育办学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实现学生网上个人实名全额缴费、网上学习及部分课程网上考试;2.完成2020年学历继续教育招生8000人,在校生规模稳定在21000人,实现经济收入4500万元;3.完成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10个以上,培训学员2000人以上。

3项,完成()项

对外交流合作处

1.用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等公派出国项目;2.制定《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3.做好在校生香港医疗进修项目、医疗零距离项目和口腔医疗进修项目。

3项,完成()项

司法鉴定中心

1.开展鉴定案例4000例,实现鉴定业务收入1000万元;2.增加文痕检鉴定执业领域,筹备环境损害鉴定实验室国家认证认可,为明年增设该执业领域奠定基础;3.完成司法鉴定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全领域信息化平台管理;4.引进2-4名法医病理、文痕检和交通事故专职鉴定人;5.论证法医数字病理平台、视功能鉴定平台、新一代高通量测序平台等建设。

5项,完成()项

备注:根据学校工作大局和事业发展实际,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性质,部门承担重点工作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承担68项重点工作的部门;二类是承担45项重点工作的部门;三类是承担3项重点工作的部门。








































济宁医学院办公室                        20195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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