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医院字[2024]99号《济宁医学院关于成立医事卫生法学研究中心的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成立济宁医学院医事卫生法学研究中心,聘任姜美玲为主任,聘期五年。
该中心的成立是为了更好助推我校医疗卫生法学教学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为实现济宁医学院第四次党代会要求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医科大学奋斗目标贡献力量。未来,医事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将围绕以下主要任务开展工作:
(一)以济宁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依托,进行医事卫生法学科建设,整合校内卫生法治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及有特色、有实力的机构,进行医事卫生法学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起有影响力的医事卫生法培训基地;
(二)积极进行医事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医药卫生法治讲座,宣讲医事卫生法治知识。加强对外交流,积极承揽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委托的医事法律相关的研究项目,为党政部门和社会机构提供医事法律咨询服务。
(三)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医事卫生法学科建设指引下,成立医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为贫弱群体维权、排忧解难,此外还将主动与各级医疗机构加强联系,从医院管理、医患纠纷的防范于处理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入,积极开展多向横向合作,为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宣传法律知识,为医疗机构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提供方法和支持。
(撰稿:郭寒利 责编:秦茂森 终审:毕于建)